空汙場所 應設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為保護民眾健康,環保署預告將可能排放有害空汙的場所,設置健康風險評估人員。空汙防制法去年八月修法,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,排放有害空氣汙染物的公私場所,應設置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。

過去已要求在有空汙風險疑慮的公私場所,設置空汙防治專員,這次擴大新增健康風險評估專員,盼對民眾健康做更完整管理跟監督,第一波優先納管鋼鐵、水泥、電力及石化業等,否則最高可處兩百萬罰鍰,預計全國將新增三百名專員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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