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念達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汛期已經來臨,村(里)長是協助災害防救第一線的人員,為保障村(里)安全,去年特別修法,強制公所編列村(里)長保費預算,目前全國已有7566位村(里)長,投保內政部辦理的500萬元團體傷害保險,以保障人身安全。
內政部表示,為保障村(里)長執行職務的人身安全,於去年4月修正公布的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》,已強制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從去年12月25日起,應編列預算,供村(里)長投保500萬元以上傷害保險;另外,村(里)長於當年度支領保險費時,也必須有投保500萬元以上傷害保險的保費單據,才可以核銷。
內政部指出,為協助全國村(里)長因應新規定,並降低保險費,內政部已統籌招標辦理108年度及109年度全國村(里)長團體傷害保險,最高可理賠身故保險金500萬元,每年保險費只需要623元,沒有投保年齡限制,也免體檢、無需對保,不僅降低保費,也提高保障,對於政府和村(里)長都是雙贏的結果。
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全國7760位村(里)長,已有7566位村(里)長參與投保,投保率達97.5%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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