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勵就業 擬今天通過"中高齡就業法"

林仙怡 翁乾晃 報導  / 台北市

行政院預計今(25)日通過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草案,明訂雇主可以和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訂「定期契約」,另外也開放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可以申請補助津貼,未來雇主也可以獲得補助,除了替中高齡就業者創造彈性的就業空間,也補充勞動力的不足。

年過60頂著一頭花白頭髮還是想重返職場,超過45歲的中高齡勞工,甚至是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,未來可望有更彈性的就業空間,行政院拍板通過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草案,同意雇主可以和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簽訂「定期契約」,打破現行勞基法的規範,而目前針對45到65歲勞工提供的職務再設計補助或津貼,未來也放寬到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可以申請,而目前雇用45到65歲的中高齡失業者,雇主可以獲得每個月1.3萬元補助,未來也適用在65歲以上的高齡勞工。

根據國發會數據,我國目前45歲至64歲的中高年齡工作人數,約占總工作年齡人口四成以上;在新法上路後除了替中高齡就業者,創造更彈性的就業空間,也希望能適時補充勞動力的不足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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