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超時工作」累犯10次 統聯客運遭罰100萬

「超時工作」累犯10次 統聯客運遭罰100萬 | 華視新聞
(資料照片)

黃育仁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(19)日公布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、職業安全衛生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,共計有339家業者。勞工局表示,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,計有108家;其次為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、退勤時間,計有49家;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,則有43家;另外,未按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者,亦有2家;違反職安法部分,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,計有66家;違反性工法3家。

累計違法10次!統聯客運遭罰100萬

勞工局也公布名單並放在「新北勞動雲」的「違法雇主查詢」專區,其中金額最高的就是第10次違規的統聯客運,主因是違法「使勞工超時工作」,罰鍰100萬元,而次高則是嘉聯益科技公司違反勞基法中「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、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」,以及「未依規給予勞工例假休息」,遭罰86萬元。金元福包裝企業則因「使勞工超時工作」及「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」,共遭處罰鍰70萬元。

勞工局進一步說明,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,新北市政府也已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,依照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,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/櫃公司者,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。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,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,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,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;如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,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,第1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12萬元起算。勞工局呼籲雇主莫存僥倖,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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