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詩涵 楊宗穎 報導 / 台中市
台中一家五金賣場被離職員工指控任職時被逼迫買下過期的矽利康,店家回應,是離職員工偷竊,勞工局接獲檢舉前往稽查,沒有發現逼買狀況,卻查出五金賣場沒有登錄員工出勤紀錄,超時也沒付加班費,還有沒經過協商就讓女性員工夜間上班等等,共計四項違法,勞工局說,依法可以開罰8萬元。
五金賣場遭離職員工指控,逼買過期的矽利康,五金賣場經理 吳瑜珍:「過期的商品我們供貨的那個廠商可以退掉啊。」賣場經理否認,說是員工帶走矽利康,沒有結帳就離職了,還稱自己有結帳。
五金賣場經理 吳瑜珍:「她把東西帶走之後,我們另外一名員工有看到說那妳這個有結帳嗎,她說有,有結帳,那我們經過查證之後,她是沒有結帳的情況。」
到底是逼買還是偷竊?勞工局也到五金賣場進行稽查,台中市勞工局主任秘書 羅群穆:「並沒有從她的工資裡面扣,所以說我們沒有辦法確定說到底是不是被逼的。」
勞工局沒有查到逼買,但卻發現五金賣場違反勞基法,五金賣場沒有登錄員工出勤紀錄,超時沒付加班費,也沒經過協商就讓女性員工夜間上班,另外休假日上班也沒依規多支付薪資,賣場經理,賣場稱不清楚勞基法規定,會改善,這四項違法,勞工局說可以依法開罰8萬元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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