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現場沒蠟筆標繪?用手機拍下也OK

車禍現場沒蠟筆標繪?用手機拍下也OK | 華視新聞
車禍(資料照)

徐筠庭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在路上發生行車事故,除了打110報警,還能做些什麼事?有些民眾可能記得要拿粉筆或蠟筆作記號,但是為了避免輕微交通事故停留現場,未能即時排除而衍生後方來車追撞的二次事故等狀況,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,也能使用手機照相或錄影來記錄現場情形。

貼心發送即時簡訊 事故處理不慌張
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,在受理車禍報案時,會即時「發送簡訊」,提醒有發生單純財損之交通事故報案人事故現場初步處置作為,並附上圖例操作示範,改變傳統畫線定位,以拍照方式更為簡便。

沒蠟筆沒法「標繪」?手機拍照也OK!

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,針對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道路交通事故(俗稱A3事故),依據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第3條規定,要先「標繪」車輛位置和現場痕跡再移置車輛,然而依警方多年處理經驗發現,此辦法雖經過長期宣導,車輛駕駛人對於事故發生後「標繪」方式仍不熟悉,且手邊多無適當標繪工具。

考量科技進步,不再侷限以畫線方式定位,智慧型手機兼具照相及錄影等功能,民眾使用手機照相或錄影即可記錄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等證據,也可以達標繪功能與目的,最重要的是,可降低發生二次事故風險,且能快速紓解車流壅塞,提高道路安全與順暢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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