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育仁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經濟部今(18)日召開108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,討論108年下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,會中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,針對公用售電業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,最終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,維持平均電價1度2.6253元。也就是說,繼去年10月和今年4月後,這是第三度電價不調整,因此10月起,還是維持不變,到明年召開會議再討論。
考量燃料成本變化 電費10月起不漲
經濟部表示,由於燃料成本是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,而造成燃料成本變化之因素主要包括國際能源價格及匯率波動。目前國際預測原油及煤炭價格長期呈現下跌趨勢,且整體能源需求成長趨緩,雖然近期發生沙烏地阿拉伯油田遭受空襲之突發事件,可能導致原油供給減少而使短期油價上升,隨即產油國表示可望於9月底恢復產能,長期能源價格仍屬下跌趨勢。
依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」,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,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,且明定平均電價調幅最高3%之限制。經濟部表示,由於長期能源價格趨勢下跌,且目前電價穩定準備餘額尚有435億元,為避免短期電價波動對物價造成影響,審議會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,未來依台電公司108年實際盈虧情形運用電價穩定準備進行檢討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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