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筠庭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台北市動保處今年7月接獲民眾通報,在萬華區生活賣場公然販售農業委員會認定為獸鋏之塑膠製捕鼠夾,動保處派員前往稽查,當場將違法商品扣留,並循線追查到上游進口商,針對上、下游廠商各祭出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。
動保處指出,本案之捕鼠夾雖為塑膠製品,但農委會已於去年5月說明,「只要商品為具強力彈簧之頜顎型或齒夾型結構,並以夾鉗方式捕捉動物,即符合《動物保護法》施行細則第2條之1所定義的獸鋏」。經動保處檢視,本案商品確實符合法規中獸鋏的定義,即將違法商品當場扣留,並約談相關業者到案說明。
製造"捕鼠夾"違反《動保法》 開罰業者1萬5千元
為從源頭截斷非法商品、避免獸鋏危害無辜動物生命,動保處表示,稽查人員循線追查到進口本案獸鋏的上游廠商,在確認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14條之2事證明確後,即依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,分別裁處上、下游業者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,並令其參與動物保護講習課程。動保處也函文台北市所有五金行業者,呼籲業者不要因商品名為捕鼠夾即擅自販賣誤觸法網。
動保處強調,獸鋏因其殺傷力廣泛、易誤傷非標的物之特性,令無辜犬貓及野生動物傷殘、甚或死亡的事件時有所聞,為維護動物福祉,若民眾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之情事,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(02-87913064~5),一起為守護動物福祉努力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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