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語新聞】中高齡就業法 企業涉歧視可罰150萬

華視新聞 雷雅 黃建熒 台北報導  / 台北市

台灣的老年人口越來越多,去年3月台灣正式進入高齡社會,預估2026年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,如何有效的運用人口資產,也成了企業和勞動部面臨的問題,因此立法院三讀通過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,要是雇主對求職或受僱的四十五歲以上民眾,若涉及職場年齡歧視可處30萬元以上、15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中高齡就業者朱先生:「很多的經驗累積下來,畢竟每一家、每一家的總務的工作並不相同。」

從活動流程到工作分配的細節,今年61歲的朱先生,從年輕做到退休,又再被回聘到原公司任職,他用經驗優勢取代年齡的限制。

業者林鴻鵬:「跟一些我們公司裡員工的默契其實是很渾然天成的,不用再經過教育訓練,我想這也是縮短讓這些員工能夠幫助新進員工,能夠融入我們的企業文化。」

的確隨著年齡的增加,經驗也相對豐富,成了公司重要資產。根據勞動部統計,台灣45歲到49歲的勞動參與率高達82.7%,與其他臨近國家日本、韓國和新加坡相比差不了多少,但過了55歲後,台灣的勞動參與率下降到55.7%,與其他國家相差了約20個百分點。此外有近八成的中高齡就業者,曾在職場上遭到年齡上的歧視。

勞動部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科長孫凡茹:「體力下降了、視力下降了或是體耐力有下降,那這部分可能就是他們因為年紀的關係,需要再多一點的一個協助。」

經歷才是你完勝的履歷,利用中高齡者在職場上累積的智慧傳承給後輩,才是企業更成長的契機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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