鯨鯊.鬼蝠魟增列保育 獵捕最重判5年

張益鈞 黃昭盛 樸星宇 報導  / 花蓮縣

台灣四面環海,但有些魚類,曾經被漁民給濫捕,瀕臨滅絕危機,海委會將在六月,把俗稱豆腐鯊的鯨鯊,以及鬼蝠魟等三種魚類,增列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。花蓮縣政府就提醒漁民,要是獵捕、宰殺等,可依法判處最高有期徒刑5年,罰則不輕,希望大家都能共同守護,這珍貴的海洋資源。

民眾:「很漂亮耶牠要去哪裡很漂亮耶。」好奇的靠到岸邊,彷彿在跟釣客們打招呼,這隻鯨鯊就是我們常說的豆腐鯊,相當悠哉慢慢地游過去一點都不怕生,民眾:「收起來不要扒到牠。」就怕魚勾傷到牠釣客們互相提醒,畢竟要在大海裡看到牠並不容易。

同樣在海裡難遇到的大型嬌客還有牠鬼蝠魟,展開雙翼像是在迎接潛水客的到來,讓人不敢置信。擔心牠們的數量越來越少,海洋委員會六月一號起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,把鯨鯊以及俗名叫鬼蝠魟的雙吻前口蝠鱝以及阿氏前口蝠鱝,這三種魚增列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,要是騷擾虐待獵捕宰殺,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最高五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到150萬元罰金。

花蓮縣政府農發處副處長張仁智:「如果我們原本已經有飼養,或持有鯨鯊鬼蝠魟製品的民眾,我們呼籲6月1日到8月31日期間,來我們縣政府農業處登記備查。」要是已經持有卻沒登記,也會被開罰五萬元,就是希望能讓這些數量稀少的魚類不再因為人類的貪婪瀕臨滅絕,能多點生存空間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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