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孟峻 許文男 報導 / 嘉義縣
日前政府為了提升經濟,發放振興五倍券。嘉義有一名林姓阿伯,他在3月底把5千塊五倍券,存進
民眾拿出五倍券消費,這是先前政府為了刺激消費,推出的振興政策,但有人之前把五倍券存進
住在嘉義的林阿伯,拿出交易證明,他在3月29日,把5000塊五倍券,存進
阿伯事後,希望店家把他沒花到的錢捐出去,被拒絕,而這筆4000多塊也追不回來,民眾說:「應該要給民眾領吧,因為畢竟發票打出來了,要不然那其他4000塊到哪裡去了。」
民眾說:「我是覺得我如果是消費者,畢竟半年了你用不完就你的事情了。」嘉義縣政府消保官呂英吉說:「它的使用方式是要依照中央主管機關,所規定的使用,五倍券是到4月30日使用期限就屆滿了。」
消保官表示,五倍券不是現金,是由政府發放的,也不是自己的錢,所以這不屬消費爭議,消費者將五倍券存放店家帳戶內,期限內沒有消費,就不能再使用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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