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建鋒 蕭鈺燁 報導 / 台中市
科技執法也要用在汽車不禮讓行人上!台中市警方針對容易肇事的熱點,在7個路口新設科技執法設備,其中北區中清路與文心路口,位處交通要道,旁邊就是捷運站,是第1個以科技設備方式,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的地點。警方提醒,駕駛人如果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要通過,卻沒有保持3公尺以上的距離,被系統偵測到違規行駛的軌跡,可處1200元以上、3600元以下罰鍰。
台中警方統計,今年1月到7月,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,發生268件車禍,造成4人死亡314人受傷,但到底車子距離行人多遠就必須停下來?警方說:「車輛和行人之間如果只差一個車身以內差不多是三公尺的距離,駕駛就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過。」
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向群欽說:「本局會來嚴審違規案件,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。」科技執法上路,攝影機會自動偵測車輛行駛軌跡,同時搭配車牌辨識系統自動擷取違規影像,警方再進行人工審查,如果未禮讓行人違規屬實,就會開單告發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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