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化一審獲判4.77億國賠 環團要求撤訴訟

黃種瀛 吳伊哲 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化彰化廠,因為空氣污染問題,2016年被彰化縣政府駁回操作許可證的展延,最後關廠,台化提起國家賠償,一審判決彰化縣政府必需賠償台化4.77億元,縣府向台中高等法院提出上訴,下午進行二審的程序庭,環保團體到場聲援縣府,也呼籲台化撤回國賠訴訟,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。

環保團體人員,來到台中高分院門口,舉標語呼口號,聲援彰化縣政府,因為台化公司打國賠訴訟,一審判決彰化縣府,必賠償4.77億元,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顏淑女說:「台化在彰化,燃燒不符合法令規定的生煤,賺錢賺了幾十年,汙染我們彰化地方環境,結果台化居然還無理要求國賠,我們彰化人是無法接受這件事情。」

2016年,台化彰化廠因為生煤使用量,不符環評承諾,申請操作取可證展延,被縣政府駁回,最後關廠,台化向環保署先後提起2次訴願,環保署以縣府不符程序為由,撤銷縣府的駁回處分,結果台化2019年,以被迫停產損失為由,向彰化縣政府,求償11.4億元國賠,法院一審判決縣府,必需賠償4.77億,縣府提出上訴,全案進入二審,環團認為,台化長期危害彰化人健康,還打國賠訴訟,要納稅人買單,令人無法接受,他們呼籲台化,盡快撤回國賠訴訟。

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說:「公司負責人,就是要善盡這些應該守法的事情他不做,要賠償這個公司如果有任何損失,其實就是(找)現在的董事長。」目前縣府和台化方面,都以全案進入司法程序,拒絕受訪,而前縣長魏明谷,當年還信心滿滿簽名保證,如果官司輸了,要自掏腰包來賠,如今案子進入二審,還不知道結果會如何,各界持續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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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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