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摔進大溪漁港! 駕駛提百萬國賠獲賠6.9萬

張政慧 陳建達 沈麗容 報導  / 宜蘭縣

去年12月,宜蘭大溪漁港發生一起汽車墜港事件,當時駕駛沒有受傷順利脫困,但他認為港邊沒有設立任何鍊條、石墩維護用路人安全,提出百萬國賠,宜蘭地方法院審判出爐,認為駕駛本人該負8成的責任,海洋所確實有疏失,有兩成的責任,判賠6萬9千2百元,不過駕駛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,將再度提起上訴。

漁民在港口卸貨,上上下下跨越石墩,一不小心就會被絆倒,宜蘭大溪漁港整個工作區通通加上石墩,就是因為去年12月發生一起墜港意外,黑色轎車被吊上岸,車裡內裝全泡湯,林姓男子經歷了墜海驚魂,想到當時港邊沒有設立任何石墩,一氣之下提出百萬國賠,如今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,駕駛不是首次到大溪漁港買魚,不應輕信導航也沒確認路況,自己應負8成的責任,而海洋所主張的設置警示牌,只提到「不能停車」並沒有禁止一般車輛進出,轉彎處也沒設安全設施,應負兩成責任判賠6萬9千2百元。

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所長林芳民說:「對方針對這個判決結果有再提起上訴,那我們也尊重後續司法的判決。」而回到現場可以看到墜港地點,已經加上了石墩,只不過漁民表示有時浪大,會把石墩給捲跑,但如果改裝鍊條會嚴重影響他們作業,漁民陳建良說:「石墩它有量那個尺寸上下貨還算可以,你拖鍊條的話就整條圍住,那不可能就不方便,我們(船隻)都是靠倒車(進港)的話,如果(距離)拿捏得不準,等於是造成我們船隻碰撞的損失。」漁民作業和港區安全間,該如何平衡恐怕是管理單位的一大考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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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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