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品瑄 羅大偉 報導 / 新北市
新北市一位民眾發現一輛休旅車違規插在人行道上,拿起手機拍照檢舉,但員警卻說「不舉發」,讓他氣得PO文,難道看不出有違規嗎?對此警方表示,因為他是檢舉「車輛行駛在人行道」,但照片根本看不出來,需要提供影片比較明確。而去年修法後,紅黃線違停早就不能拍照檢舉,如果發現違規,只能打110請員警到場開出罰單。
橘色休旅車斜45度角直接卡在人行道上,跟腳踏車距離超級近,民眾看了馬上拍照檢舉,但過沒幾天收到這回應,警方回信違規態樣不明確沒辦法舉發,讓他超級傻眼,直言這樣都看不出有違規嗎,難道是自己的眼睛出問題。民眾說:「這樣子明明就違規了啊,這樣子舉證的話應該很明顯了啊,為什麼還要拍照為什麼還要錄影。」民眾說:「警方可以告訴我們說要用哪個法條來檢舉吧,對啊像這個就有點扯啊,如果是輪椅族或者是推嬰兒車的,應該很不方便。」員警解釋,因為民眾是以「駕車行駛人行道」來檢舉,如果要證明駕駛有在人行道上開車,必須提供影片佐證。
中和分局交通組長詹惇貿說:「將相關的違規的影像畫面全程收錄,從平面道路開上人行道的畫面,整個做收錄起來,民眾如果遇到類似這樣的違規停車的,可以撥打110,我們警方會到現場去做查處。」事實上去年4月30日新制上路,已經將民眾可檢舉的項目限縮到46項,最常看到的紅黃線違停,只能打110報案,但如果是併排臨時停車、占用身障停車格交岔路口、公車站10公尺、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,這種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項目,才能夠拍照檢舉。會修法就是為了防止跟拍、惡意報復的檢舉達人,但太多細項難免讓人霧煞煞,如果下次看到違規又並不清楚法規,第一時間可以先蒐證再報警,直接請員警到場,讓不守規矩的駕駛人吃上罰單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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