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昀杉 綜合報導 / 台南市
曾被列為「台南十大傳奇」之一,經常出沒在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,台灣銀行前的「抗議車」,今(18)日經由台南市交通局聯合警察局,拖吊6部停放在台銀前的車輛,將車輛移置中北拖吊場保管,也暫時還給民眾使用停車格權利。
不惜1年砸50萬 名列台南十大傳奇之一
長期停放在台南市中西區路邊停車格的「抗議車」,因斗大的抗議布條,上頭還寫著判決不公等字眼,讓他在台南小有名氣,甚至被地方民眾戲稱為「台南十大傳奇」之一。
據悉這名車主是名商人,因6、7年前財務糾紛官司失利,便開始改裝車子,並在車頂架設抗議布條,展開馬拉松抗議,甚至不惜一年砸下50萬停車費。但依據規定,停車格只能停3天,超過可移置,於是車主不時要移動,又因改裝車輛,常在路上被檢舉,光去年7、8月間車主共被罰超過2萬元。
與車主鬥智多年 交通局將停車資源歸還於民
在這期間,這名車主不時和台南市府交通局「鬥智」,以規避交通罰則,而在今年1月13日台南市交通局完成納管該類「抗議車」為遊動廣告,禁停市區特定路段與時段,並加強稽查,但由於車主未限期改善,18日清晨6點多,交通局聯合警察局,拖吊6部停放在府前路台灣銀行前的違規車輛,並將車輛移置中北拖吊場保管。
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,因車主逾期限仍未改善,故予以強制移置,車主後續領車除需負擔移置保管費外,車輛離場時如未拆除框架行駛道路,現場員警仍可依法取締,並再次強制移置保管。
交通局也呼籲,為改善停車秩序和交通安全,未來將加強稽查長期占用及違規遊動的廣告車輛,以達合理分配有限停車資源及維護交通安全。而如今「台南十大傳奇」被拖吊,交通局與車主的鬥法暫告一段落,也將停車格使用權利歸還於民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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