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小時連2撞!限高防撞桿掉落 害女撞上噴飛

梁宏志 黃佩華 翁乾晃 報導  / 新北市

高速公路橋面下的通道會設置限高標示,或是防撞門架,避免橋面受損,不過昨(13)日晚上,高公局拖吊車載一輛故障大貨車,經過三重自強路的時候,超過限高,把防撞門架其中一邊撞倒,雖然高工處緊急移除,恢復雙向通車,但另一邊的門架高度已經受到影響、高度下降,導致陸續有2輛貨車撞上,還造成一名女騎士撞上倒地的門架受傷。

第一案監視器,高公局拖吊車載著故障的大貨車,經過新北市三重自強路,高速公路的橋面下,超過限高,撞上防撞門架,防撞桿倒下,緊急排除事故,恢復雙向通行,但1個小時內,2輛大貨車陸續經過,一輛先擦撞另一邊的防撞桿,門架高度再往下降,另一輛車根本閃都閃不了,把剩下的防撞桿撞倒在地後,女騎士疑似被旁邊的車擋住視線,撞上倒地防撞桿受傷送醫。

貨車駕駛說:「我每天都經過這邊我怎麼會知道,你每天都走這裡你有可能去撞門架嗎,每天過都沒事啊,你給人家撞到沒有放警示牌。」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內湖工務段長范揚茂說:「後面已經有安排要去進場做一個拆除動作,在這中間因為大型機具需要調撥等待時間,就發生這個後續我們按照,交通事故的鑑定的程序來處理。」

雖然養護工程分局表示,案發地的車流量大,盡速恢復通行,同步也調派另一組工班到場拆除,但沒人維護交通也是事實。律師洪維駿說:「高公局在維修的時候可能是來不及,或是沒有注意到另外一側門架降低的狀況,這個是不是屬於國家賠償法裡面,對公共設施的管理或是設置有欠缺,以及有沒有過失可能有國家賠償的空間,這就值得討論。」

防撞門架在第一次撞擊一邊倒下,一邊已經有向下位移,不然後續2輛3點8米的貨車,不可能撞到4點1米的限高。幸好受傷的騎士沒大礙,否則養護工程單位恐怕會吃上刑責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