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佳瑩 張智鈞 報導 / 台中市
駕駛人行駛國道內側車道,要小心不能成為「慢速車」,國道警察局第七大隊管轄的國道三號175.1公里、231.5公里南北向路段,以及國道六號14公里東西向路段,這三個路段,去年共開出了2062件慢速車,駕駛因為車速過慢,吃上3千到6千元罰單。
國道上車來車往,民眾開車上國道會特別注意不要超速,但是行駛在內側車道,也要注意,不能開太慢,國道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,去年大隊總計,取締慢速車共有2062件,大甲分隊小隊長洪嘉輝說:「111年度本大隊取締慢速車共計2062件,經常執行取締地點為國道三號175.1,231.5公里南北向,及國道六號14公里東西向。」
高速公路三個線道,都有不同的最低速限,行駛在外側車道,速度不得低於60公里,中線車道,不得低於80公里,而內線車道,則是以每個路段的最高速限為標準,違規開太慢,將被開罰3000到6000元,大甲分隊小隊長洪嘉輝說:「內側車道慢速車取締標準,車輛行駛於內側車道前方一定距離內,無其他車輛,但因其行駛速度影響後方車流正常行進。」
警方表示,雖然內線車道是超車道,但駕駛在前後方一定距離內都沒有車的情況下,沒開到最高速限,就不一定會開罰,但如果開太慢,影響到後方車流,造成堵塞,就會吃上罰單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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