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喊超商浩克「在美國早被開槍」 美國州警分享自身經驗:並非如此

網喊超商浩克「在美國早被開槍」 美國州警分享自身經驗:並非如此 | 華視新聞
資料照

林彥廷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日前一名男子大鬧桃園市一間便利超商,員警到場後男子依舊情緒失控,甚至攻擊警察,但男子遭員警以警棍打12下而頭破血流,警方也被質疑執法過當。事件引起正反兩方熱議,不少人認為「在美國早就開槍」,對此,臉書粉專「《州警夫人克萊兒》華盛頓生活」發文指出這個想法「大錯特錯」,並分享美國州警看法,州警認為,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,警方不能毆打民眾,因為「警察的工作是執法,不是懲罰」。

「在美國早被開槍」? 美國州警分享看法

克萊兒時常在臉書上分享與美國州警老公的故事,這次看到男子大鬧超商一事,克萊兒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,看到許多台灣人認為「要是在美國,警察早就開槍了,其實大錯特錯」,類似事件其實是美國警察日常、幾乎天天都要處理這樣的事情。

而克萊兒也分享老公的看法,州警表示,遇到這類狀況時,他通常會先觀察對方精神狀態,如果民眾並未傷人、身上沒有武器,神情還算清醒,會先和他溝通。若溝通無效,且對方有可能威脅到他人安全時,就會想辦法控制民眾的行動。

而州警看完影片後,他認為男子坐在超商外時,情緒看起來算是冷靜。若是由他前往處理,會先問男子是否需要幫忙、有沒有受傷、願不願意上警車聊聊天。若是都不願意,他會在男子舉起雙手時直接上銬。州警認為,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,警方不能毆打民眾。就算在美國,若警方持警棍連續攻擊未持有武器的民眾,絕對會惹上麻煩,而且很可能會被開除。尤其在影片中,男子被警棍連續毆打的當下,似乎只是坐在地上,並未有挑釁的行為。

美國州警:警方的工作是執法 不是懲罰

州警認為,警察的態度多少會決定事發狀況的走向。身為警察,愈鎮定從容,對方也會相對冷靜。當有潛在威脅的嫌犯尚未造成任何人受傷時,其實是警方最好的溝通時機。如果警方自亂陣腳,只會驚慌失措大吼大叫,這種粗暴的態度反而會讓嫌犯覺得被威脅、不受尊重。一旦有「警察是來找我麻煩」的想法,嫌犯就愈容易被激怒,也愈容易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。

州警強調,作為一位好警察,絕對不能低估溝通的重要性。不管是一般人還是罪犯,每一個人都希望有人能夠聆聽並理解自己的感受。當然了,身為警察,不需要認同罪犯的感受,甚至不需要在乎,只需要認真聆聽。就算到了不得不訴諸武力的地步,警察自身也要有所覺悟,「警方的工作是執法,而不是懲罰。懲奸除惡,不在警方的職權範圍;公理正義,完全是法院的責任」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