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士突停陰涼處等紅燈 警認定屬''暫停''免罰

蕭雅心 邱顯雄 報導  / 高雄市

天氣熱機車騎士躲在陰影下,到底會不會被罰!高雄有民眾騎車到路口,減速停車,在陰涼處躲太陽,造成後方騎士差點撞上,氣得向警方檢舉,不過警方認為,騎士是為了停等紅燈,有減速也不是急煞,機車停下後,旁邊有空間給其他人行駛,與行駛途中任意驟停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同,因此不用罰;在目前的法規上,騎士停等紅燈時躲在陰影處,就算是紅線或公車停等區,都屬於暫停,無法可罰,但如果是停在槽化線上仍屬違規。

南台灣太陽常常熱情過了頭,不少騎士停等紅燈,會挑陰影處停,有些是停在紅線上,有些是停在斑馬線上,也有人是這樣停,騎士來到路口,看到前方是紅燈,直接停在陰影處躲太陽,後方騎士差點撞上,龍頭一轉,趕緊從右邊閃開,車禍險些發生,當事人以「驟停」檢舉。

警方看完影片,認定騎士有減速,不算驟停,停下是為了等紅燈,旁邊有空間,給其他騎士行駛,所以不罰。高雄市警岡山分局交通組組長黃義彰說:「上開行為依據交通部函示,汽機車駕駛人行至交叉路口,未於停止線前停等紅燈,並無違反臨時停車之相關規定。」根據法規,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途中,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,最高可面臨36000元罰鍰,而像這樣為了停等紅燈,躲在陰影處屬於「暫停」,即便是停在紅線上,或是公車停等區,都不罰,和「臨停」以及「驟停」的危險駕車行為不一樣,但如果是槽化線上,就不能停。

民眾說:「我覺得(停陰影處)應該不用罰吧,因為如果是慢慢停的話,我覺得要罰,但是這個罰則多少還是要再想一下。」不過,還是要提醒民眾,儘管夏天炎熱,但如果任意在車道暫停,造成交通事故,還是需要擔負,相關肇責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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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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