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自家停車場? 女子為了「買肉粽」車停路中央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馬路亂象多!台北市一名女子,開車經過大安區,沒想到為了買肉粽,就直接將車停在路中央,造成後方駕駛困擾,儘管當時警方沒有獲報,但這情況已經違法,可以依照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開罰;但類似狀況也出現在新北樹林,一名阿伯騎著車,結果後面拖著手推車,也會吃上最高600元的罰鍰。

白色賓士車,大喇喇停在馬路上,不只沒有靠邊也沒有打雙黃燈,這駕駛到底想幹嘛,被按喇叭還是不為所動,其他車輛想過也只好直接繞過,但休但幾勒,這時一名穿著套裝的女子,買完肉粽悠悠過馬路,走上駕駛座揚長而去,附近民眾說:「滿誇張的,但就只能自己小心然後過去,因為你不太可能去找那個車主,然後跟她說請妳移車。」附近民眾說:「很不應該啊她應該找個人來去繞一圈,我看大家也是盡量往邊停而已啊,但你停人家也不好過,行人比較小心一點。」

事發地就在台北市大安區樂業街,當天轄區警方沒有接獲報案,不過為了買東西隨意違停實在太扯,如果警方到場違規車輛已經開走的話,也沒有檢舉人,就無法依照道交管理處罰條例,因為車上沒人併排停車開罰2400元罰鍰。

誇張行徑新北市也發生,來看這大哥是趕著颱風囤糧嗎?機車後面居然拖著手推車,車上還被塞得滿滿滿,所有物品包袱款款都帶走,警方說最高可處600元以下罰鍰,不管是隨便亂停車,還是把大馬路當作大賣場,拖著賣場手推車逛大街,還是別為了貪圖方便而觸法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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