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正倫 蕭羽秀 報導 / 新北市
雖然現在提倡要保障行人路權,但走在斑馬線上,要是有違規的舉動,一樣是會被開罰。來看到這名男子,在土城的一個交叉路口,明明行人號誌是紅燈,卻強行走在斑馬線上,看到有車子來,還用跳躍的方式過馬路,被民眾說就像殭屍一樣。這樣的狀況也已經觸犯道交條例,可以被開罰。
駕駛按照綠燈行駛,沒想到眼前這一位手拿雨傘的綠衣男子,站在斑馬線上確認有來車後他卻,原地跳了起來再邊跳邊往前進,就像是殭屍一樣彈跳式通行,跳沒幾下又停下來再繼續跳,地點就在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,和青雲路的交叉路,明明行人號誌亮紅燈,他卻在斑馬線邊跳邊往前,駕駛和一旁騎士只能無奈停車禮讓。
記者蕭羽秀說:「當時路人就在青雲路上的,這個斑馬線上走走停停,但是這裡量販店很多車流量也很多,相當危險。」新北市土城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王明清說: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第78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,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。」如果有行人故意站在斑馬線上阻礙交通,或不按照燈號通過都會被依法開罰,不過開車上路遇到這樣的行人,許多駕駛無奈又氣憤。
附近民眾說:「不能這樣子他等於是故意的,他自己本身也要開罰。」附近民眾說:「讓他過你才能過,一定的你開車就是第二他是第一。」影片被公布後在網路引發熱議,行人雖然有路權還是要遵守法規,才不會妨礙交通又被開罰害人也害己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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