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傳、亞太合併基準日:訂於12月15日

遠傳、亞太合併基準日:訂於12月15日 | 華視新聞
翻攝Google街景。

張原紘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遠傳電信今(30)日透過新聞稿,公告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基準日,將訂於2023年12月15日。

遠傳稍早發布新聞稿,宣布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基準日,將訂於2023年12月15日,同時「新遠傳」也因為擁有「總頻寬最大」、「低頻連續頻寬最大」和「5G頻寬最大」等三大強勢優點榮登台灣電信業「頻譜三冠王」的寶座,其優異的穿透性與覆蓋力,可大幅強化深層室內、大眾運輸工具、偏鄉地區網速與覆蓋率。

遠傳總經理井琪表示,遠傳與亞太電信的頻譜資源速配,雙方合併的綜效將對產業、消費者、股東和員工將產生最好影響,更對環境做出實質貢獻。

遠傳表示,在網路整併方面,第一階段將整併雙方基地台,可有效節能並減少碳排,整併完成後網路覆蓋率(收訊地區)將能最高增加92%之多。

第二階段會針對核心網路進行整合,「新遠傳」用戶在合併基準日後,會逐漸感受網路品質提升,尤其是覆蓋率部分會明顯有感,遠傳也會進行網路擴容及其他調整,上網速度也會持續提升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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