頻盯梢示愛!豆花女店員不堪其擾 男遭判拘役45天

許庭綸 報導  / 桃園市

桃園一間豆花店女店員,去年10月起,頻頻遭到常客廖姓男子「盯示愛」,甚至語出騷擾,警方曾以書面告誡約制,沒想到事隔僅僅一周,卻又再度犯案。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刻抵達現場,將廖姓男子逮捕送辦。誇張的是,嫌犯做完筆錄後當晚又立刻前往豆花店,逼得被害者只好立刻辭職,避免再次遭到騷擾,經桃園地院審理後,將男子判處拘役45天。

被害人說:「你是不是聽不懂我們的意思,你是聽不懂警察的意思是不是,你這樣算騷擾。」廖姓嫌犯說:「妳就是警察,妳可以把我抓走啊,抓去妳家住啊。」男子出言不遜,露出笑容對店員語帶騷擾,豆花店女店員早不堪其擾,手機蒐證錄下關鍵影像,警方說:「不要再看人家了啦,好不好站好站好。」警方都到場了,這名男子還眼睛直直,緊盯女店員警方獲報抵達現場,將他依騷擾現行犯將逮捕歸案,而這竟然已經不是第一次。

廖姓嫌犯說:「其實我喜歡妳。」店家只要一開門就坐進店內盯哨,事發就在桃園一間豆花店,廖姓男子貪戀上其中一名女店員,從手中的袋子拿出一束鮮花,站在鐵門前不斷徘徊張望就是在等被害人,從去年10月17日出現脫序的追求行為,警方一度核發書面告誡約制,但他沒在管25日又被女方報警,依照現行犯送辦沒想到,做完筆錄當天晚上他又現身豆花店,嚇的被害人趕緊辭職。

楊梅分局楊梅派出所副所長陳品純說:「同仁前往現場後,依跟蹤騷擾現行犯將廖姓男子逮捕,詢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,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」不顧女方聲請保護令,被警方依法送辦日前廖姓男子,被依照跟騷法判處他拘役45天,但當事人就怕再次遭到騷擾,只能選擇另謀它職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