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不發年終!老闆強調「明年加倍奉還」 他疑惑:該信嗎?

今年不發年終!老闆強調「明年加倍奉還」 他疑惑:該信嗎? | 華視新聞
示意圖/翻攝自photoAC

潘維邦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下個月將迎接過年春節連假,許多公司開始發放年終獎金,以此犒賞辛苦的員工。不過,有網友發文透露,老闆告知今年因疫情緣故,經濟營收不佳所以沒年終,但保證明年一定會「加倍奉還」。貼文一出,吸引大批網友熱議。

原PO在PTT發文表示,老闆突然邀請全體員工到會議室,先鋪敘疫情緣故,經濟營收不如預期,接著宣布「今年沒有年終可以發」。不過,老闆也安撫員工,強調「這次年終當作是借給老闆的,明年會加倍奉還!」讓他不禁懷疑,是否該相信老闆說的話?

貼文一出,引發熱議,鄉民紛紛表示「聽聽就好,如果你自己都不熟你老闆人品了,來這裡問也沒用」、「你除了相信還能幹嘛」、「講難聽點,今天都不賺了,誰能保證明年會賺,阿如果公司前一年年不賺錢沒發,怎麼可能能保證下一年賠錢還是會發」、「年後找工作吧」、「開完會先開始寫履歷了」、「嘴上說相信他,然後立刻填離職單」。

不給年終合法嗎? 北市勞動局揭真相

台北市勞動局表示,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,屬於勞工福利,發放的條件及標準,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,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;年終獎金計算起迄時間,也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。

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,台北市勞動局指出,《勞基法》第29條只說明「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,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。」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。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,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。

台北市勞動局提醒,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,分配給員工,較屬《勞基法》第29條規定內容,應屬「獎勵」性質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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