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君萍 簡鈺霖 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有位鄭先生,日前騎車要去安親班接孫子下課,孫子的安全帽就掛在機車後座旁邊,但員警以「安裝器具遮擋車牌」開了罰單,除了被罰3千,還得到監理站重新請領車牌,鄭先生相當氣憤,怒批警方根本是找麻煩亂開單,轄區分局回覆,當事人是逆向違規被攔查,至於安全帽是否遮蔽車牌,警方解釋,是角度與認定的問題。
投訴民眾鄭先生說:「這我怎麼認得下去,我吞不下去這口氣嘛。」滿腹委屈跟怒氣,就因為一張罰單,事發在112年9月13日,下午6點半左右,家住橋頭的這位鄭先生,像這樣騎車來到住家附近安親班接孫子,因為安全帽掛後座旁,被員警開單。投訴民眾鄭先生說:「他(當事員警)是拍攝的時候聚焦於安全帽,那他的密錄器拿回來到他身上的時候,另外一張舉證照片,車牌就看得非常清楚。」
投訴民眾鄭先生說:「他刻意的要開(道交條例)13條,毀損變造塗抹或安裝其他器具,使車牌被遮蔽。」但鄭先生不服,因為從另一個角度,拍下的影像是能看到車牌的,而且當時機車還是停車熄火,認為員警是刻意找麻煩,投訴民眾鄭先生說:「不是罰3千塊的問題,是這個車牌要繳銷還要重驗,重新領牌,我說有那麼嚴重嗎。」
於是鄭先生多次次申訴,還提行政訴訟,然而轄區警方回覆,當時鄭先生是違規被攔查,高雄市岡山分局交通組長黃義彰說:「鄭姓男子騎乘機車逆向行駛予以攔停,那我們在舉發的過程當中,我們又發現,鄭姓男子懸掛的安全帽,遮蔽他的號牌。」對於警方的說法,鄭先生表示,逆向違規被罰他接受,但安全帽掛後座旁,這樣怎麼會是,安裝器具遮擋車牌呢,除了要被罰三千,麻煩的是,還要到監理站,重新請領車牌,希望警方能夠提出評斷標準,讓市民能夠服氣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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