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辦單位審核過...台攝影師南京參展遭「上銬拘留」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一名台灣攝影師,以「同志寫真」為主題,拍攝不少相關作品,而且在中國廣州和深圳都有展出過,沒想到這次在南京藝術書展中,卻因涉嫌違反「傳播淫穢物品罪」,遭中國公安上銬行政拘留,而他接受華視新聞獨家專訪時也指出,明明在展覽之前,自己就已經交過要展覽的作品細項,主辦單位也同意展出,為何還會觸犯當地法律?就有律師指出,中國對於出版物的審查嚴格,有可能是主辦單位和中國相關審查單位,溝通不良,才會導致誤會。

抱著手上花束,開心留下紀念,台灣攝影師,報名到中國南京參加藝術書展,怎麼也沒想到,卻觸犯中國法律。攝影師林家夯說:「我們布展第一天的時候,他(主辦)說文宣部會來,沒有在中國出版的書先收起來,就是擺不到30分鐘,就有七八個他們所謂的文宣部過來,然後就開始對我每一本書拍照,然後就質問我說你這什麼內容,然後他們就叫公安來了,公安過來就說要把我帶走。」

當事人說,自己在參加書展前,就已將所有展出的攝影作品等資料,給主辦單位審核,而自己的拍攝風格是以「同志攝影」為主,主辦單位也審核通過了,他卻仍被以涉嫌「傳播淫穢物品罪」,遭到中國公安依法行政拘留。攝影師林家夯說:「我們先到派出所,派出所之前我們還有到我的飯店裡,再搜查一遍,之後就帶我到公安局,公安局就是應該像我們的拘留所那樣,就是上手銬然後把我們的手機收走,然後密碼要告訴他,然後進去之後就是要脫光檢查,留下指紋掌紋然後血液跟虹膜。」

當事人從下午一點半開始被帶到下榻房間,逐一搜查,又被帶去派出所審問,公安局上銬,直到隔天凌晨十二點遭到釋放,攝影師林家夯說:「去過廣州跟深圳比較正常,沒發生什麼太特別的問題,(之後)我很怕很怕會發生什麼事。」律師李育昇說:「雖然在本案他是有跟展覽方申請得到許可,但是展覽方畢竟可能還不是大陸官方的公安單位,所以呢即便展覽方許可了,但是它到底符不符合大陸出版品的法令,這個可能還是要行為人自己留意。」當事人希望透過自身經歷,能夠提醒若有到中國參展出版需求,即便已有主辦單位背書,仍得特別留意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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