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益鈞 楊文尚 許庭綸 報導 / 花蓮縣
來看這驚險畫面,花蓮中山路跟中央路口,日前有一名貨車駕駛,因為行人突然衝出來,當場反應不及撞上,但交條例修法,加上路人雖然闖紅燈,但是闖在斑馬線上,所以駕駛可能得面臨7200元以上的罰金,甚至吊扣駕照一年,就有許多民眾抱不平,認為責任比例是不是有點不公平?
引擎轟隆隆,夜色昏暗紅燈亮起,駕駛們停車等待通行,沒想到,急煞聲,剎車聲劃破天際,行人騰空飛起,民眾嚇壞抖了好大一下,6日晚上8點多,一名貨車駕駛,順著花蓮中山路行駛,才剛要經過路口,22歲的林姓男子,突然闖紅燈衝出來,駕駛反應不及當場撞上。
男子痛苦倒地,不斷在地上掙扎,手機翻了好幾圈,路人見狀趕緊上前,駕駛也立刻下車查看,警車,救護人員到場,初步檢查傷勢,林姓男子頭部身體多處擦傷,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。
不過車禍肇責,引起討論,雖然貨車綠燈直行,路人違規闖紅燈,不過他走在斑馬線上,加上所謂的帝王條款,規定駕駛無論如何,就是必須禮讓行人,因此駕駛最重可能挨罰36000元,導致行人受傷,還可能要吊扣駕照。
非當事駕駛說:「現在行人最大,反正只要行人要過馬路,甚至現在連不過斑馬線都要讓他。」民眾說:「覺得(罰則)這樣可能有點太重,因為行人也有責任啊,就是紅燈是不能過。」花蓮分局自強所長姜承德說:「建議駕駛人檢具相關證據,向監理站就是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。」雖然行人也會挨罰,但罰款只有500元,對比駕駛重責,也難怪民眾直呼,行人最大往後只能小心為上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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