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維邦 綜合報導 / 新北市
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請注意!凡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,經向勞動部申請「112學年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」並獲審核通過者,可再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,最高可補助1萬1800元,本項申請收件自今(8)日起至8月7日為止;如果合併勞動部補助,最高則可達3萬5800元。
勞工局今提醒,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、領據,另外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、112學年2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影本、存摺影本,即可提出申請。考量部分失業勞工有參加職業訓練,同時領取生活津貼,自2022年起特別放寬規定,此類非自願失業勞工也能請領生活扶助金。
為避免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,新北勞工局在每年3月中旬,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,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,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,經該部勾稽比對後,一般會在同年6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,勞工局再透過加碼方式,讓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領更多子女就學補助。
勞工局說明,相關簡章及申請書,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西側服務台、7樓勞工局、各區公所及8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,也可連結「新北勞動雲」,輸入關鍵字「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」,即可下載申請表。至於錯過勞動部112學年2學期失業子女就學補助申請,但符合資格的新近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也可來電2960-3456轉勞工局組織科(分機6302-6314)洽詢細節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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