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主質疑被偷拍 不滿男「想花錢了事」怒報警

侯正倫 蕭羽秀 報導  / 台北市

台北市一名女直播主,坐在超商座位區休息,懷疑被一名陌生男子偷拍,她上前理論要求刪照片,但對方直接跑走,之後更想給錢了事,女子氣得直接報警。警方檢視照片,沒有特別針對直播主,或特定部位,不構成偷拍,但男子最後還是刪除3張照片。

直播主VS.王姓男子說:「你在拍什麼?,你幹嘛拍我,沒有沒有,你上面是什麼?,覺得你很漂亮,不是你這樣很沒禮貌,不好意思,而且你已經拍很久了。」直播主質疑被偷拍上前理論,沒想到男子拎著東西直接烙跑,直播主VS.王姓男子說:「你什麼意思,你拍了你跑什麼,不要碰到我,我只是拍一下後面而已,你是怎樣你是變態是不是?,我有點變態,我可不可以給你錢,我不缺錢。」

直播主追上去攔人,沒想到男子遞出名片,還想給錢了事,直播主說:「就是拍我的背因為我是露背,所以他拍我的背跟我們的側臉,我就看到他把我的照片傳給別人,真的超噁心,我一看到我就直接傻眼。」29日晚間6點半,當時直播主在台北市文山區,一間超商座位區,質疑遭到偷拍上前要求刪除照片,王姓男子第一時間先跑,直播主報警追人,警方到場他才將相簿中,拍到直播主背面、側面和轉頭的3張照片刪除。

直播主說:「他是一個高官然後滿紅的,是公眾人物你們不覺得超離譜嗎。」直播主很氣憤,王姓男子第一時間不願意刪除照片,還跑離現場,多虧朋友及時開車擋住去路,目擊民眾說:「男生(王姓男子)從超商一路小跑到店門口,她(直播主)就在後面追,然後另外一個男生是開車,直接停在他(王姓男子)面前,然後攔截。」

警方檢視照片,沒有針對特定部位拍攝,而且也有其他人入鏡,這樣算不算偷拍,律師周雅文說:「如果沒有拍攝到隱私部位的話,不會構成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,但是如果有拍攝到個人的臉部特徵,而後續又進行不法利用的話,會侵害肖像權甚至是違法個資法。」王姓男子拍攝的照片,雖然沒有觸法,但這行為已經讓直播主嚇壞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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