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祐謙 楊荏惇 游育驊 報導 / 基隆市
基隆市一名駕駛,一次收到5張罰單,一分鐘內犯下5件違規事項,被開罰4千2百元;但他認為這樣執法過當,不符合比例原則。不過警方則表示,短時間內犯下兩個以上的違規,就可以開單舉發。另外,只有超速跟違停,有規定的距離或時間內,不能連續舉發,其他違規則沒有限制。
駕駛攤開紅通通的罰單,覺得不可思議,在短短一分鐘內,他竟然被檢舉收到5張單,當事駕駛陳先生說:「同一天接到五張罰單,我想說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,結果一看那個照片都非常的相似,才想說要來做一個申訴。」
基隆市一名駕駛,7月23日上午8點多,行經北寧路,前往海科館方向行駛,卻從最左道開出去右轉,又沒有打方向燈,隨後在轉彎專用道直行,還開上槽化線,接著橫跨雙黃線左轉,這過程僅有不到一分鐘,卻違規交通5次,被罰4千2百元。
當事駕駛陳先生說:「確實是有違規的狀況,但是依照就是我們警察方面,就是執法的刑度來講的話,這個強度會不會太不符合比例原則,我覺得強度有點過強。」
駕駛認為不能在短時間內,修改開車行為應該通融,但警方開單有理有據,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五組組長劉逸群說:「2個以上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,應分別舉發處罰。」
基隆交通隊副隊長廖尉賓說:「(連續舉發)這是針對超速的部分有限制,距離6公里相隔6分鐘(或是)差一個路口,(就)可以連續舉發。」
除了在隧道內不能連續舉發,但其他違規上路,開單則沒有上限,短時間內,犯下不同違規事項,收到一張張紅單,駕駛上路還得停看聽,以免踩到交通法規的底線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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