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潘維邦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性騷擾防治新制去(2024)年3月8日正式上路,已超過1年,勞動部今天公布「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」113年度(3至12月)相關統計結果。去年共1,577件申訴案,其中949件調查成立,申訴人的年齡以25到44歲居多。其中,「製造業」最多人申訴。
勞動部表示,113年度通報申訴件數一共1,577件,其中公務機關354件占22.4%,非公務機關1,223件占77.6%。調查結果顯示,成立計949件占60.2%,不成立396件占25.1%。

至於雇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,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,其次為記小過、記大過,最重以解僱處理。另通報申訴案件中,申訴人以女性占88.6%居多,申訴人的年齡別(於行為時或申訴時)以25到44歲居多,分別占69.2%、69.1%。
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占74.3%較多,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為非權勢占72.9%;遭受性騷擾形式主要為「肢體行為」及「口語」,各占66%及47.2%。按照行業區分,主要以「製造業」占21%、「公共行政及國防;強制性社會安全」占13.8%、「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」占12%居多。

勞動部強調,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,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、僱用人數,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,依法均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。新制度更以被害人保護為核心,除了課予雇主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諮詢、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必要服務之義務外,主管機關並應提供必要的協助。勞動部為支持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接受心理諮商服務,辦理補助地方政府支應被害人運用心理諮商費用,雇主或被害人可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勞動部也盤整各地方政府提供性騷擾被害人的各項資源,於官網上線並定期更新,提供資源的可近性,從每一個環節真正接住被害人。
勞動部呼籲,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,雇主應以審慎的態度積極處理,並同理被性騷擾者的感受,給予必要的協助。勞動部將持續加強宣導各項規定,今年更開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,希望借重民間團體的專業,協助事業單位推動性騷擾防治,並提供被害人保護及扶助措施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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