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32萬元團費後突失聯 求證女導遊「已讀不回」

邱建勳 林柏睿 報導  / 台北市

高雄市一名楊小姐投訴,去年向一間知名旅行社的業務報名旅遊,10月份支付給業務32萬3800元團費,預計今年1月,一家人要去日本大阪,沒想到這名兼任導遊的業務,收了錢之後卻人間蒸發,原來,這名王姓業務,在簽約前三個月就已經離職,卻拿著前公司的合約詐騙,當事人向消保會申訴,不排除提告詐欺;而被指控的業務,通訊軟體已讀不回,旅行社表示除了今年2月,在官網發布聲明,告知此人已經離職,也以簡訊方式告知消費者,針對使用公司名義對外銷售行程並收款,已經報警備案。

這是投訴人,楊小姐一家2024年前往,下龍灣旅遊時的畫面,沒想到再次準備出國旅遊,慘遭詐騙。投訴人楊小姐說:「他就說,他先幫我先墊好了,比較快,因為我還要一個一個去收嘛,所以他幫我們轉到公司帳戶去,所以他拿收據給我看,你看公司開收據了。」

原來在2024年,楊小姐參加下龍灣旅遊,認識王姓業務同時她也是帶團導遊,楊小姐請她再安排,2025年1月,7大1小前往大阪7天自由行,機加酒加上巴士載送,團費共323800元,去年10月20日簽約後,王姓業務表示已將費用轉交公司,楊小姐基於信任將團員們旅費,匯款給王姓業務,沒想到出國前一晚,業務失去音訊。

投訴人楊小姐說:「1月15日早上,我們要準備,要去機場了,一直聯絡還是聯絡不到,我們才覺得有問題。」察覺有異後,楊小姐向旅行業者聯繫,才得知王姓業務在去年7月已離職,卻拿著蓋有旅行社及負責人印章合約蒙騙,楊小姐認為旅行社不能置身事外。

律師蔣聖謙說:「如果可以認定,一般消費者大眾,是在旅行社之間簽訂旅遊契約,法院的認定上面,有可能會把旅行社,同樣納入民眾得以求償的被告範圍。」旅行業者除了在官網聲明,這位王姓業務,去年七月就已離職,也表示已傳訊息向旅客通知,目前已經備案採取法律行動,至於受害民眾,則是向消保會申訴,後續不排除對業務提出詐欺告訴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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