翁乾晃 張小媛 報導 / 台北市
有些人出國會攜帶面膜,不過卻有民眾入境荷蘭,因為一片小小的面膜收到150歐元,將近新台幣6千元的罰單,上頭甚至還寫這會留下「犯罪紀錄」,讓這位民眾嚇了一跳;原來這是為了保護瀕臨絕種的野生動植物,因此有一項公約就指出,部分植物在過海關時,會受到管制,當中就包含蘆薈。
民眾聽到也是滿頭問號,實際上這跟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有關,當中管制3萬8700種動植物,目前所有的蘆薈都列入公約保護,除了使用在化妝品的翠葉蘆薈,因此成分有明確標示就沒問題,實際到藥妝店查看蘆薈面膜的成分,確實有清楚標示,旅遊達人傑西大叔說:「(商品)英文標示有沒有完整,會影響到海關的判斷,所以需要有完整標示翠葉蘆薈的英文學名,才可以攜帶,簡寫的話,則是會當作其他蘆薈科的產品。」
台灣也有遵循這項公約,實際到關務署的網站查詢,確實有因應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,國際貿易公約針對蘆薈進行管制,所以之後購買面膜或保養品,不只當下要注意,帶出國前更要仔細核對,才能保護肌膚也保護荷包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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