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號誌「亮黃燈」到底該衝還是剎停? 警方親曝解答

交通號誌「亮黃燈」到底該衝還是剎停? 警方親曝解答 | 華視新聞
示意圖/翻攝自photoAC

潘維邦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用路人一般熟知「紅燈停、綠燈行」的準則,但經過路口時如果遇上黃燈,到底該加速通過還是踩剎車呢?對此,桃園警方親曝解答。

原PO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1張交通號誌亮黃燈照片,並寫下「冷知識:這個東西是叫你減速,不是叫你加速的。」貼文掀起討論,網友紛紛說「看到黃燈直接衝過去」、「有時候減不了」、「不行,會被後面的車追撞」、「我減速,但是我好怕後面的加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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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民眾遇到黃燈到底該衝還是該停?桃園平鎮派出所指出,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第206條規定,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,表示紅燈即將顯示,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;而圓形紅燈則表示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,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。

警方解釋,當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,如遇前方號誌轉換,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,應儘速通過;若來不及通過要煞剎停,也應注意後方來車,以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。

警方表示,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,號誌才轉變成黃燈,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剎停因而超越停止線,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,以勸導代替舉發。同時呼籲,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,除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,也應注意前方狀況,隨時應變任何突發狀況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
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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