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市旗津區每到假日,停車位總是一位難求,現在更傳出停車亂象,實際前往直擊,沿途確實有不少居民,看到找不到車位的駕駛,就揮手攬客,並說自家騎樓可停,3小時只要收100元,但其實這樣的行為雙方都已經違法,汽車違規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,而屋主占用道路,進行商業行為,最高更可罰2400元。
每到假日,旗津老街被擠的水洩不通,自行開車前來的民眾,想在找停車位得繞繞繞,看到駕駛人找不到車位,趕緊揮揮手示意,要他們前來停車,搖下車窗問好價格,對方一路小跑步,帶駕駛人,前往自家民宅,更要他們停在騎樓下。
其他居民VS.記者說:「好像100元吧,這邊停車場不夠位子,一定會去那邊停,我覺得不太理想,他就招攬遊客,(會先占位子就對了),對啊,(你有營業登記證嗎),沒有。」
攬客停車,看在當地居民眼裡見怪不怪,大家幾乎都有所耳聞,但其實這已經違法了,其他居民VS.記者說:「(遊客)來如果找不到車位,就會回去,對不對,(因為這樣,害遊客被開單,會不會覺得冤枉),對啊,這樣很冤枉啊。」記者VS.取締員警說:「(要開誰的單啊),就是那個攬客那個啊。」
好幾名員警,在巷弄內穿梭,看到違規停在騎樓的車輛,進行開單舉發,高雄市警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長洪任宏說:「針對轄內各交通熱點依法取締違規行為,以維護行人權利。」
除此之外,還傳出有市區店家,將自家騎樓圍起來,僅限顧客,或者員工停放汽機車,如果說未經允許停車,會鎖車,並且收取高額解鎖費用,高雄市交通局主祕王志綱說:「騎樓違規停車,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,占用道路進行商業活動,可處行為人或其僱主,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。」看準車位不好找,才想到停車商機,但為了遏止亂象,相關單位也會動起來加強取締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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