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部擬「開放飼養狐獴」   動保團體反對:別重蹈動物受苦悲劇

農業部擬「開放飼養狐獴」   動保團體反對:別重蹈動物受苦悲劇 | 華視新聞
圖/翻攝自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臉書

吳欣蓉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農業部動保司上個月在「寵物分類分級管理評估研商會議」中,擬將「狐獴」納入「灰名單」,也就是制定飼養及繁殖買賣規範後,准許開放飼養。對此,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達反對意見,呼籲農業部不該以少數的飼養需求及繁殖買賣利益為開放依據,應以長期公共利益、物種保護、動物福利、生態環境與社會安全為優先考量,避免重蹈動物受苦悲劇與生態浩劫

兩會表示,隨著社群媒體上狐獴形象的流行,部分民眾出於好奇與外型吸引力,將其作為家庭寵物飼養,但狐獴是高度社會化的野生動物,生活需仰賴群體合作與複雜的社交行為,其生心理需求無法在家庭飼養環境中獲得滿足。根據國際研究與多國法令規定,狐獴並非被馴化的動物,不適合作為家庭寵物,許多單獨飼養案例皆顯示,不當飼養造成狐獴壓力性行為、自我傷害與攻擊傾向,對動物本身及飼主皆構成風險,且可能在逃逸後對當地生態造成破壞。

兩會提到,野生動物的核心行為或習性需求不會因圈養繁殖多代就消失,同理狐獴也不會因圈養放棄對空間、群體互動與掘洞環境的需求,否則可預期會經歷高壓力與行為異常;再者,狐獴擁有尖銳牙齒,尤其保護幼仔或食物時,可能對人類造成咬傷,根據國外飼養案例,即便從小飼養,一旦長到約六個月大,到了該保護族群的年齡,就會有防禦與咬擊的本能行為;如果狐獴逃逸或被遺棄至野外,也可能對本地生態造成衝擊。

兩會也表示,近年來世界多國針對狐獴及其他獴科動物的飼養與展示,陸續採取嚴格限制,甚至全面禁止政策,雖然各國法律制度與管理方式不同,但政策的核心邏輯高度一致,便是以保護野生動物、維護動物福利及社會安全為優先,因此將狐獴納入禁止輸入與飼養的法規,或僅開放科研與保育機構在嚴格條件下持有,並同步禁止以狐獴為賣點的商業展示,已成為多國的共同選擇。國際經驗也顯示,對於高風險的外來動物,先行源頭管理往往比事後治理更有效且經濟,這對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國家在制定相關法規時,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。

兩會認為,目前台灣對狐獴的繁殖與買賣缺乏明確的特寵管理規範,導致來源不明與非法交易的風險升高,若允許合法飼養,可能進一步刺激市場,增加嚴重不當的飼養亂象。從政府角度來看,監管私人飼養的成本極高,甚至難以執行。飼主認為狐獴可愛好養,但往往忽略動物真正的福利需求,國際間強調的動物福利五大領域提出,動物福利不僅觀察動物是否有生理上的不適,心理層面同樣重要,無數動物需要自然環境措施,才能滿足天性,確保心理健康。

參考台灣浣熊案例,由於無法提供合適環境,長期以單調、關籠的方式飼養,更曾經發生飼主被咬,便施以不當管教的虐待事件。許多因不當飼養被棄養的個體無處安置,凸顯類似問題的嚴重性。現有狐獴飼養案例已暴露多重問題,包括環境不當、咬人事件與來源不明,顯示禁養是預防問題擴大的必要措施,而非僅要求符合「飼養最低標準」即可解決。

兩會建議,針對狐獴,農業部應以禁養為目標,制定過渡期管理配套,確保政策執行及兼顧現有飼主權益,例如建立登記制度,要求現有狐獴飼主在過渡期內申報動物數量與健康狀況,接受政府飼養監督,禁止進行繁殖買賣;加強入境檢疫與非法貿易打擊,防止新個體流入;或透過教育提升公眾對野生動物需求的認知,強調「可愛」外表背後的生態責任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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