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為降低無照駕駛造成事故傷害,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,交通部指出修法內文將包含:無照駕駛累犯「罰鍰無上限」,且10年內被抓第2次就處以最高罰則。
交通部表示,無照上路的加重罰鍰,機車駕駛人最高處3萬6千元,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;汽車使用非原型式排氣管,不依規定申報也將加倍處罰,從現行罰鍰1800元增至3600元;尤其是借車給無照駕駛的車輛所有人,也將同步受到處罰,並比照駕駛人處相同額度罰鍰,期盼可以有效嚇阻無照上路機率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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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 無照 罰則 駕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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