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電恐嚇「可不可以在捷運上放炸彈」 捷運警察隊緊急全線搜索

來電恐嚇「可不可以在捷運上放炸彈」 捷運警察隊緊急全線搜索 | 華視新聞

顏若宇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表示,18日上午9時56分接獲一通電話,來電稱「可不可以在捷運上放炸彈」,並多次強調「我現在特別想放炸彈」,同時自稱「我有精神病」。警方不敢輕忽,立即通報線上勤務同仁,會同捷運公司站務及保全人員,針對捷運各站體、月台、大廳、廁所及車廂等處加強搜索巡查。經全面清查後,目前未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或物品。

經初步追查,該通電話疑似來自境外,通話者具有中國口音,警方不排除為惡作劇。捷運警察隊仍秉持嚴謹態度,通報全線加強安全檢查,並啟動相關防制與偵辦程序,避免造成民眾恐慌。

同時,新北市警方亦同步加強捷運沿線安全維護,通報新店、中和、海山、板橋、新莊及淡水等分局協助執行站體巡簽作業,提升見警率並防止模仿事件發生,確保旅客搭乘安全與安心。整體行動自深夜起持續多時,各站巡邏與檢查密度明顯增加。

警方強調,捷運警察隊已自18日起要求線上勤務人員全面提高警覺,並由刑警大隊持續追查來電來源,釐清相關事證,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捷運警察隊提醒,依《刑法》第151條規定,以加害生命、身體或財產之事恐嚇公眾,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者,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若隨意散播或轉傳相關恐嚇訊息,亦可能觸犯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63條,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,得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。警方呼籲,切勿以身試法,共同維護公共安全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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