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「買寵物」旺季!消費糾紛頻傳 新北動保處籲三思:勿衝動消費

新年「買寵物」旺季!消費糾紛頻傳 新北動保處籲三思:勿衝動消費 | 華視新聞
(圖/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)

武廷融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農曆新年將至,寵物買賣進入消費旺季,新北市動保處指出,近期接獲多起民眾申訴,反映購買幼犬、幼貓後,短期內生病甚至死亡,引發醫療費用、退換貨及責任歸屬等消費糾紛。動保處提醒,切勿因一時喜愛而衝動消費,寵物買賣契約並非白紙一張,後續生命照護成本更不容忽視。

動保處表示,近日處理一起買賣糾紛,民眾至寵物店家買到1隻虛弱品種小貓,經治療後演變成嚴重之呼吸道感染。後經協調雙方至調解委員會調解,因雙方認知差異導致調解失敗,民眾無法取回金錢損失,更心力交瘁。

動保處指出,動物非一般商品,許多先天疾病或潛在問題,需飼養一段時間才會顯現。當消費者發現幼犬貓異常時,常陷入是否繼續飼養或送回業者處,甚至求償無門。動保處提醒,購買寵物要三思,在購買幼犬幼貓前,務必審慎評估自身飼養能力,應先自我檢視是否具備照護幼犬幼貓「食、衣、住、行」等基本條件,是否具備觀察與判斷動物健康異常的能力,發現動物生病時,是否了解應送醫治療或依契約處理的正確方式。

動保處強調,寵物不是完美的造物,購買生命並非單純的商品交易,而是一份長期且不可回頭的承諾。切勿「看一眼就買」,對於外表可愛但已有異常狀況的幼犬幼貓,更應堅決拒絕購買。一但簽約付款下去,就必須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負擔後續幼犬幼貓生命的照護責任。

若不幸發生消費糾紛,動保處提醒民眾,務必儲存通訊紀錄、契約書及獸醫診斷證明,向各地消保官或動保處提出申訴,以保障自身與幼犬幼貓的權益。動保處最後呼籲:「犬貓購買誠可愛,買賣糾紛價更高」,請民眾理性消費、審慎評估,避免因一時衝動,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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