弒母砍頭扔下樓 毒蟲減刑判免死

華視新聞 劉奕君 梁宏志 台北報導  / 台北市

去年十月桃園發生一名男子殺害親生母親,甚至,把頭砍下來丟下樓,這起弒母命案震驚社會,被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,桃園地院審理後,法官依刑法19條行為時有精神障礙、減刑判無期免死,但法界人士認為,吸毒屬於自由意志、是自己選擇的,根本不適用減刑。

面無表情低頭不語,去年十月桃園發生殺母命案,兇手梁崇銘在移送時,絲毫看不出悔意,犯下重罪的梁崇銘,被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,案發現場地上到處,都是被嫌犯梁崇銘,丟壞的傢俱,檢警調查發現,他長期吸食安非他命,情緒不穩是社區的頭痛人物,殺害直系尊親屬罪,最輕無期徒刑最重死刑。

但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,梁崇銘的行為當下辨識能力降低,引用刑法19條減刑判處無期徒刑,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刑法19條不該自由意志吸毒喝酒,法界認為有爭議,因為刑法19條寫明,如果是故意或者,過失自行招致者,是不適用的。

而吸食毒品或者喝酒,都屬於自由意志下的行為,吸食毒品後犯案,卻被引用刑法19條減刑,這判決結果似乎還有更大的討論空間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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