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客毀損安全門 夜店安檢未過提告

劉奕君 梁宏志 台北報導  / 台北市

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有民眾喝酒狂歡後,來不及拿包包,散場時間一到就被請出店外。但這對兄弟異想天開,連續破壞大門、消防安全門,只為了回到包廂內找遺失的包包,當下立刻觸動警報被逮。而就這麼湊巧,隔一週消防安檢來,店家因為安全門沒辦法關起來被開罰10萬元,業者一狀告上法院,現在這兩兄弟被北檢依毀損罪嫌來起訴。

男子氣沖沖來到夜店門口,頭上的安全帽都來不及拿下來,就開始敲打大門,越打越氣最後直接破壞門鎖走進去。這是去年11月時夜店門口監視器拍下的影片,原來這名男子前一天到夜店狂歡,酒喝多了,把隨身物品都忘在夜店的包廂,但他卻因為不知道怎麼連絡業者,就直接找來自己的弟弟,幫忙破壞大門、安全門,衝進店家找包包。律師劉韋廷說:「夜店已經關門了要用破壞門鎖的方式,去進入夜店就可能構成,刑法354條的毀損罪,可以構成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甚至如果夜店裡面還有東西遺失,也可能構成刑法320條的竊盜罪,是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。」

觸動警報當場被抓,他向警方表示,當天清場後直接被請出店外,隨身物品通通沒拿到,還被依毀損罪起訴,業者更追加求償,因為他們的破壞行為,導致消防安檢時,大門無法緊閉挨罰,要向他們求償10萬元。律師劉韋廷說:「如果夜店沒有辦法連絡上,也可以到警察局去,做報警跟備案的動作,等到夜店開門的時候,再好好處理自己的物品。」隨身物品如果真的忘在夜店,聯絡不上業者可以報警處理,絕對不會是直接破壞門鎖強行闖入,不只包包沒拿到,還因為觸法吃上官司,連帶的賠償損失也沒有少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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