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火害死46條人命,起火位置就從黃姓女子及郭姓男友的一樓小套房開始延燒,今(15)日 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,檢方認定,黃姓女子涉犯公共危險、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,向法院聲押禁見,郭姓男子則是6萬元交保。
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:「本署偵辦城中城大樓火災案件,檢察官認定黃姓被告明知點燃沉香,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無完全熄滅,竟疏於注意致未熄滅的火苗,燃燒物品而引發火災涉有過失責任,郭姓被告為該處借用人曾多次邀約黃姓被告前往,也明知黃姓被告有點香不熄滅之習慣,竟未予提醒或多加留意而有未盡管理人責任之嫌。」
郭姓男子已經在今日晚間9點多,由親弟弟籌出保釋金前來辦保,面對媒體大喊很冤枉、沒有犯罪,至於有沒有和黃姓女子吵架,最後釀成重大傷亡,他只強調2人沒有吵架,隨後不再發言,坐上計程車後離去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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