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建邦 報導 / 嘉義縣
陽光刺眼,恐怕造成車禍意外發生!嘉義縣29日一輛轎車行經森林鐵路平交道時,就因為早上太陽斜射,讓駕駛看不清前方平交道柵欄已經放下來,直接被一列工程車撞上,幸好只有車子毀損,沒有人受傷,但交通警察提醒民眾,晨昏太陽角度斜射,會有眩光效應,容易造成車禍。
陽光好亮好刺眼,駕駛人不但看了眼睛不舒服,前方路況也看不清楚,一不留神就馬上出事,轎車和阿里山森鐵工程車互撞,轎車車身凹陷,鐵道工程車烤漆掉落,連車門也被撞壞。
阿里山鐵路管理處副處長周恆凱說:「初步檢查結果守車車門以及排障器損壞,本處將配合警方調查並求償相關費用。」
車禍發生29日早上8點半,嘉義縣阿里山森林鐵路47號平交道,駕駛就是因為陽光刺眼,沒看到平交道柵欄已經放下,煞車不及,撞上鐵路工程車。
嘉義縣鹿滿所所長吳文欽說:「因太陽東升陽光刺眼視線不佳,導致煞車不及撞上,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其駕照。」
陽光刺眼,造成的「眩光效應」好危險,釀成車禍也不是第一次,連續照片定卡,過去還有用路人因此死亡,警方提醒駕駛人,通常眩光會發生在晨昏兩個時間,都是因為太陽斜射,角度導致駕駛人視線不佳。
所以如果,開車上路遇到光線太強,建議可以配戴太陽眼鏡,或適時使用遮陽板,並且放慢車速,別讓刺眼陽光,造成車禍死傷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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