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交通罰單歲入預算編15億 議員批:當人民「提款機」

高雄交通罰單歲入預算編15億 議員批:當人民「提款機」 | 華視新聞
圖片翻攝自 高雄市議會 YouTube 直播

林彥廷 綜合報導  / 高雄市

高雄市議會昨(2)日審查112年度交通罰鍰歲入預算,議員指出,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,近年都發生超收至20億,而前年度收達22億,與預算編列不實,沒辦法將預算下降才是需要檢討的。議員認為,市府不該把市民當作「提款機」,應是要求人民遵守交通秩序,而非處罰民眾。

高市交通罰鍰歲入編15億 議員:把人民當「提款機」

議員陳麗娜表示,預算要如實編列,從以前10億限制到現在15億限制,但前年度的決算在22億,市府應該檢討無法下降原因,而超收的錢進入市府大水庫,變成不符合現實的的預算書。

議員陳美雅指出,15億的罰鍰歲入,可以開到20幾億,很多的市民朋友反應在這個萬物皆漲的時候,政府似乎把人民當作「提款機」,她認為,市府應要求人民遵守交通秩序,而不是去處罰民眾。

議員黃彥毓說,許多里長、議員都會接到民眾陳情「某路段怎麼突然禁止左轉、禁止右轉」,大家都會尊重交通局的專業,也希望交通局在更改規定時,讓新的資訊廣為周知;議員黃飛鳳提到,在一線道上要閃車,卻因「不是行駛道路」就被罰,許多民眾常在不自覺情況下違法遭檢舉、受罰,黃飛鳳希望交通局聯合區長、里長,去做更多宣導,議員白喬茵認為,取之市民用之於市民 ,罰款應專款專用,落實危險路段維護或改善。

引藍綠議員熱議 15億預算擱置

該項預算引起藍綠議員們的熱議,對此,警察局長林炎田表示,上任快7個月,從來沒有在會報探討過交通執法數據,反而是「如何宣導、教育」改善闖紅燈、超速、違停等違規態樣,而執法是最後手段,從來沒有去規範要取締多少件數。

交通局長張淑娟表示,從104年後皆編列15億預算,而高雄市編列15億的部分在六都中排第五,其中有兩縣市超過25億元,行人路權的部分,交通部有專案計畫,營建署也有相關補助,有在跟工務局合作,也會提出高雄市相關的相關改善計畫,另受限於法令,超收罰金必須進入大水庫,不能留在交通局專款專用,今年起改以決算數的12%充當交通安全改善經費。最終議長康裕成裁決,審查的15億153萬交通罰鍰先擱置,請局處再與議員多溝通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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