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社 / 台北市
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)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表示,陳姓建築工人工作時習慣喝大量藥酒,下班後駕車遭警攔查驗出酒精濃度超標,卻遲不繳清12萬元罰鍰。案經執行人員查封房產,陳男日前繳清欠款。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,陳姓建築工人自稱習慣於工作時飲用含酒精成份的藥酒以提神,去年9月間於桃園市一處工地工作,自認中午飲用藥酒後,下午酒精應該已消退,因此仍駕車返家。
陳男駕車離開工地不久,隨即遭員警攔檢,當場測試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且為累犯,由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新台幣12萬元;陳男至桃園交裁處申請分18期繳納,但僅繳納數期即停繳,滯欠5萬4000元。
案經桃園交裁處移送士林分署,執行人員發現陳男名下僅有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的房產及車齡24年的老舊汽車,此外無其他財產可以執行,因此於11月間囑託地政機關查封房產。
陳男獲悉房產遭查封後即向士林分署表示,因受疫情影響,工作量銳減,無法按期繳款,並非惡意違約,且房產是他與兒子唯一棲身之所,請求執行人員暫勿拍賣,並承諾於12月底繳清欠款。
士林分署執行人員考量陳男處境後酌情給予相當寬限期日,陳男12月13日依約攜帶現金至士林分署繳清所欠的酒駕罰鍰5萬4000元,士林分署即發函地政機關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,全案圓滿落幕。(編輯:李錫璋)1111223
新聞來源: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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