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墓縱火慣犯3度被逮 犯後搶報案「享受稱讚」

林建鋒 許昱文 巫召清 報導  / 苗栗縣

苗栗苑裡1名男子,對著公墓旁的雜草故意縱火,被民眾發現報警警方認出,這名男子今年已二度因為縱火案被逮,離譜的是,他縱火的原因,是因為他想要在放火之後,第一時間搶先報案,享受民眾稱讚他見義勇為的行為,不過這樣的行,已經危害公眾安全,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

警員一擁而上,將涉嫌縱火的陳姓男子當場逮捕,警員說:「配合喔我跟你講,要配合喔。」這裡是苗栗苑裡第五公墓,9日下午發生雜草火警,消防隊員獲報趕往滅火,現場濃煙密布到處都是火點,這把火打得相當辛苦,警員也趕來處理但發現火災現場,有一個不尋常的情況,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所長陳彥銘說:「陳姓男子形跡可疑,見到警方隨即要逃離現場,涉嫌縱火嫌疑重大。」

警方調查,這名39歲陳姓男子,喜歡在縱火後第一時間主動報案,然後在現場享受被民眾稱讚「見義勇為」的感受,但時機太剛好引起懷疑,之前2次縱火,檢警都已經在偵辦中,這次他選在公墓又故意放火,只是清明連假後掃墓的人相當少,因為犯案對象相當明確再度被捕,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所長陳彥銘說:「處理員警立即將陳姓犯嫌,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偵辦。」這把火不但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,也可能危及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,警方偵訊後將陳姓男子依公共危險罪送辦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