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漢生 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/ 台南市
一名蔡姓男子今(113)年4月間,來到台南一間餐廳點了蔥爆牛肉、花雕雞等一桌菜,卻遲遲不結帳,在店裡拖了兩個小時不付錢,直到店家要打烊了還不離開,店家最後報警處理,警方到場將他以現行犯逮捕,台南地院法官審理,認為蔡姓男子無法支付餐費卻仍故意點餐,明顯有詐欺取財意圖,且犯後態度不佳,因此判處拘役30天。
監視器錄下,4月26日下午約1點36分,穿著黑衣黑短褲的蔡姓男子,來到店裡表示一人要用餐,店員隨即帶位並幫忙點餐,男子點了一桌子的菜,然而吃飽喝足之後,卻兩手一攤說沒錢買單,還假裝走到門口,說要等朋友來幫忙付錢,店員怕他趁機開溜,也跟著他來到騎樓陪等,當時蔡姓男子就是來到,台南東西這間餐廳用餐,點了包含花雕雞松阪豬,還有蔥爆牛肉等等幾到餐點,但是當下店員等了兩個多小時,仍舊等不到人來幫男子結帳,於是報警處理。
台南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所長顏旭志說:「該名蔡姓男子中午至店內用餐消費近新台幣2千元,事後向店家表示身上沒錢可支付餐費,故報警處理並提出告訴。」男子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,並依詐欺罪嫌送辦,檢方偵查後也將他起訴,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怡孜說:「被告他明明知道他沒有能力可以付款,還是到告訴人的餐廳用餐,再加上被告犯案還是否認犯行而且到判決之前,都沒有賠償告訴人他的犯後態度不佳。」
除了犯案動機,以及犯後態度,整個偵查過程中,這名蔡姓男子,5月間也曾到遊藝場偷竊,法官認為,他已不是第一次犯案,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,不尊重他人財產權,因此在這次的霸王餐事件,判蔡姓男子拘役30天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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