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維邦 綜合報導 / 新竹市
新竹市區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,自日據時代一直無人繼承,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。新竹市稅務局積極清理欠稅,比對超過千張戶政資料後,發現原來早期的地籍登記資料將地主名字誤寫一字,導致稅務局無法依戶籍謄本資料查到真正的繼承人,幸好最後終找到遠在花東的82歲唯一繼承人。
新竹市稅務局表示,這筆登記為「王阿城」(化名)的土地,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,或戶政資料的姓名及地址比對,皆查無此人。該局為找出繼承人,不放棄任何線索,改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,終露出曙光!
新竹市稅務局透露,由於土地是共有,其他共有人都是繼承取得,於是主動聯絡上土地共有人,依祖譜逐一核對,發現「王阿城」與祖譜一位伯公輩「王阿成」姓名相近,又出生年次相同,早年遷居花東,有1名養女,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。種種跡象顯示,「王阿城」正確姓名應為「王阿成」,比對後才發現,原來是早期土地總登記時,因同音異字誤將「成」登載為「城」,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,故遲未辦理繼承登記。
「王阿成」的繼承人已呼之欲出,不過養女已離世,而該養女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,土地該誰來繼承呢?新竹市稅務局說明,「王阿成」於昭和19年(民國33年)死亡,依「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」,繼承開始(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)於台灣光復以前(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),應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,該時女子(養女)對家產無繼承權,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,因養女所生的次男、三男於「王阿成」過世後才出生,不具繼承資格,而昭和17年(民國31年)出生,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。
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,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,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,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,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。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,證實後又驚又喜,在稅務局協助下,備齊相關證明文書,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,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,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。事後也特地親筆來信,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,專業的態度,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,深表感謝。
據了解,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,緊臨千坪大公園,附近商店、銀行林立,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,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,完成祖產繼承後,土地更能有效利用,依據目前實價登錄,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。繼承人也關心未來出售土地要繳多少稅。稅務局計算,若今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,另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,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,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;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,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,庇蔭後代子孫,帶來厚禮,心存感恩。
新竹市稅務局蘇蔚芳局長表示,本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,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、突破困境,結合花東地區戶政、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,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,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,同時增裕市庫,創造雙贏。如感謝信「此次經驗讓我深切體會到政府機關對服務民眾方面的重要性」,獲得民眾肯定及信任,實踐「身在公門好修行」的價值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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