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心慈 洪襲禹 莊明憲 報導 / 新竹市
新竹竹北一名男子,昨(10)日晚間發現機車後照鏡被撞斷,而肇事者沒有留下聯絡方式,只留下500元維修費以及一張道歉字條,這起事故雖然沒有人傷亡,不涉及刑法,不過律師提醒,發生類似事件,仍應該報警或留下聯絡方式,否則將面臨肇事逃逸的行政法罰則。
當事民眾姜先生說:「不知道要找誰,然後照後鏡後來問車行也不只500塊,所以我們不知道說拿了這個錢,照後鏡也沒辦法處理,滿衰的。」事發就在,新竹縣竹北成功八路附近,姜先生事後與店家調監視器,發現是一名婦人,疑似不慎連續撞倒多台機車,導致他的愛車毀損,還連帶刮傷停在後方的賓士車。
當事民眾姜先生說:「阿姨吧,騎著機車就撞了3台,然後我是第3台,所以就連續倒,然後我是最後一台靠近賓士屁股的。」1800毀車卻免賠,過去就曾發生不少,撞傷或刮傷別人車輛,沒有報警,留下一張字條就離去的情況,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,不涉及刑事責任,但依舊可能構成行政法上的肇事逃逸。
律師李育昇說:「雖然沒有導致人員傷亡,但是仍屬於道交條例的違規行為,要處新台幣1000元到3000元的罰鍰,並且可能要吊扣駕照1到3個月。」律師也提醒,如果發生類似事故,最好的方式就是報警處理,或者至少留下聯繫方式,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態,以免被認定肇事逃逸,反而得不償失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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